這幾天,最駭人聽聞(請容我用這四個字形容)的新聞,莫過於「監獄狹持」。

枉如電影中才會出現的誇張情節,竟然真的就在我們的生活周遭上演,

這些犯罪者究竟是為了什麼,

迫於獄中生活的無奈?身體病狀之不得不為?還是有什麼隱藏的苦情?

電視上的名嘴/網路上的鄉民,各個眾說紛紜,

我還沒能深入理解整個事件,所以無法輕下定論,

不過想分享一下張大春老師在臉書藉由歐陽修的〈縱囚論〉來談此次案件的文章,

我很喜歡其中這句「我們甚至誤以為:獄中的不公不義也是罪與罰的一部份

 

大家也一起看看這篇文章吧

相信大家看了應該會有不同的省思!

 

六具屍體說了些甚麼?

不必吐口水,不必作文章,網民之略以文明自期者,一字一句重新讀一遍歐陽修評唐太宗矯情逾法、市恩釣譽的那篇〈縱囚論〉,就能夠從人性、人權與法治、法理的角度去看清楚大寮監獄悲劇的本質。而我會把這篇近千年前的文字貼在本欄的最下面。

歐陽修容或對於囚犯人權沒有認識,但是他起碼還能夠從人情的角度看清一件事:當年李世民利用普遍人情中對於報恩、守信之感動,縱囚約返,之後眾囚感恩戴德、踐諾而歸,明明是一齣雙方心照不宣的溫情大戲。揭露偽善的確難堪,過往的歷史人物也就罷了,縱使是後世之人,讀到這樣拆穿面目、看破手腳的痛快文字,也不免同情而尷尬───因為,我們又何嘗不會為了表示自己的慈悲、和善、正義、公平而串演幾齣人生中的小戲呢?

可以想見:在各種媒體上說三道四的酸民和名嘴,都已逞盡口舌,在短短的十幾個小時對峙衝突、以及不時受些槍聲驚嚇的過程中看見了六個重刑犯試圖表達他們的公共意見。

這六個囚犯到死還很天真───也許有人會以為他們愚蠢───在不期能獲取更大同情(而不全然是看熱鬧)的前提下,他們質疑陳水扁的保外就醫或許是囿於特定的政治立場而然,可是一旦涉及「(病情)更嚴重的受刑人」,則其訴求便不能說只是出於自私或政治偏見,那是他們生活的世界裡可能並不誇張的現實。同樣的,假釋門檻、獄中工資、冤情、減刑看來都不是昨天晚上這一夕之間媒體以及大眾關注的焦點。當昨晚到今日凌晨都不是焦點的時候,六具冰冷的屍體也不可能再為不是話題的話題加溫了。

換言之,大眾很可以方便地說:這些人,不都是歐陽修〈縱囚論〉所謂的「罪大惡極」、「小人之尤甚者」嗎?為他們爭取了他們所在意的權益,那麼當年受這些罪犯傷害的人、以及受連累的家屬「又情何以堪呢」?這樣的陳腔濫調,我們是不是也聽多了呢?何以屢屢聽之、說之而不以為厭足?正因為我們對於人一旦入罪成囚,卻仍以罪徒冠之、視之、待之。我們退居於安善良民的城堡之內,將有關於罪與罰的一切交付給無生無明的荒野;卻假作不知道:獄外的世界如何不公不義,獄中的世界也就如何不公不義。我們甚至誤以為:獄中的不公不義也是罪與罰的一部份。

歐陽修的文章具備了端嚴法理的立場,強調怙惡不悛所導致的虛偽亦屬不智,可是更足以發人深省的,應該是對「人情」的體恤。人情有善善惡惡、是是非非的一面,也有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一面。我們能夠稍微打開獄門體察一下嗎?

六具屍體要說的,也就是這麼一點淺顯的道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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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縱囚論〉原文:

信義行於君子,而刑戮施於小人。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寧以義死,不苟倖生,而視死如歸,此尤君子之尤難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錄大辟囚三百餘人,縱使還家,約其自歸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難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歸無後者,是君子之所難,而小人之所易也。此豈近於人情哉?

或曰︰「罪大惡極,誠小人矣。及施恩德以臨之,可使變而為君子;蓋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縱之去也,不意其必來以冀免,所以縱之乎?又安知夫被縱而去也,不意其自歸而必獲免,所以復來乎?夫意其必來而縱之,是上賊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復來,是下賊上之心也。吾見上下交相賊,以成此名也,烏有所謂施恩德與夫知信義者哉?不然,太宗施恩德於天下,於茲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為極惡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視死如歸而存信義,此又不通之論也。

然則何為而可?曰︰「縱而來歸,殺之無赦;而又縱之,而又來,則可知為恩德之致耳。」然此必無之事也。若夫縱而來歸而赦之,可偶一為之耳。若屢為之,則殺人者皆不死,是可為天下常法乎?不可為常者,其聖人之法乎?是以堯舜三王之治,必本於人情,不立異以為高,不逆情以干譽。

 

文章轉自:張大春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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